很多同学在后台咨询如何转考,转考流程是怎样的?今天就来聊聊自考转考细则及大致流程。
下面以福建省为例:
一转考细则根据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和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》,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细则。
转考对象:已取得一门以上(含一门)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,应当办理转考手续。
省际间转考必须通过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。未通过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的转考手续(如:考生自带考籍档案)不予承认。
省际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,本科不少4门的合格成绩,其中毕业考核课程(毕业论文、毕业实习、综合作业)必须参加转入地组织的考核,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。户口迁移者、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、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。
二转出手续一、考生已取得1门以上(含1门)课程合格成绩,因工作需要或调动须转往省外的,持身份证、准考证、课程合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到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;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。
二、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考生考籍转出手续步骤
1、接受考生申请考籍转出,查验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,是否符合规定。
2、运行“毕业审核”系统,进入“转出省外”模块。根据考生准考证号提取考籍信息,认真核对考生自然信息和合格课程及成绩。如发现考籍信息不符的,应及报省教育考试院确认、修改,再办理转出手续(具体操作详见系统帮助)。
3、打印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》,签名、盖章后,交付考生作为转考凭证。
4、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每季度第1个月5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《福建省自学考试转出名单汇总表》。
三、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,统一打印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》,以机要形式递送到有关省份(自治区、直辖市)。
四、考生自办理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,原则上3年内不予办理再转入的手续。
五、因未能及时送交《福建省自学考试转出名单汇总表》,导致考生转籍延误,其责任与解释工作由经办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承担。
六、省内转考采用网络转考方式。考生在省内跨市或跨县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,在取得转入地准考证号半年后,可登陆“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